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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定期存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业务简介

定期存款是银行与存款人双方在存款时事先约定期限、利率,到期后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客户若临时需要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


产品特点

1单位定期存款以转账形式存入,支取时必须以转账形式转入其基本账户或原转存账户,也可以提前部分支取,但只能提前部分

支取一次。到期全额支取,按规定利率本息一次结清;全额提前支取,银行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

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于起存金额,则对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

利率和期限执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额,则应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对该项定期存款予以销

户。

2单位存入定期存款时,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开户银行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证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

的权利凭证,单位如需办理质押贷款,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并收回原单位开户证实书,作专夹保管。


起存金额

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存款期限

人民币定期存款通常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利率档次。


存款利率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照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同单位活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