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业务简介
动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商品、原材料、车辆及设备等动产向银行抵押,也可用国债、存单、银票等进行质押,并从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办理条件
1抵押人符合贷款人相关信贷管理规定;
2动产抵押物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且易于变现,抵押物的物理、化学性质稳定;
3抵押人对提供抵押的动产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动产的权利未受到限制;
4能够取得有权部门出具合法有效的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5抵押人能够提供尽职保管、维护动产抵押物足值、完整的成诺;
6抵押物必须参加保险;
7抵押物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资料
1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特殊行业抵押人需提交和个有效的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
4税务登记证明及最近年度的年检证明;
5企业章程;
6抵押人同意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
7抵押人对动产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文件;
8动产抵押物的清单及基本资料。包括动产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同一动产抵押物已向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情况证明等;
9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的受理—贷款的尽职调查—贷款的审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贷款的合同签订—贷款的发放与支付